辽宁快乐12网址 www.2ab70.com.cn 关于对《柯城区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2018年8月2日,我局起草了《柯城区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通过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18年8月9日,共收到实名电子邮件1封,来访意见1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过程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1.关于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职称的问题。
2.关于办学场所所在楼层的问题。
二、相关意见的答复说明
针对提出的意见,柯城区教体局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1.关于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职称的问题
答复:行政负责人具有教育管理或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都是可以的。
2.关于办学场所所在楼层的问题
答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4.4条要求: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3层(一、二级耐火等级)或2层(三级耐火等级)以下。
经我局排查摸底,现有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大多是商业用房,没有参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建造,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所以我局将培训机构办学楼层标准设置在第一层、第二层或第三层。
3.目前,《浙江省关于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衢州市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都未出台,待上述文件正式出台后,我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也会作相应调整。
三、修改内容
《柯城区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对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职称要求更改为:具有教育管理或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体内容以柯城区教体局公告发布的《柯城区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为准。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
2018年8月10日